
生效日期:2026-03-01
適用范圍:本規(guī)范適用于北京中科富祺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穩(wěn)定性試驗箱(含光照/紫外功能型、普通恒溫恒濕型)的校準、周期校準、維修后校準及使用中核查。涵蓋設備全系列容積(30L-1000L),旨在確保設備溫濕度、光照/紫外等核心參數符合ICH Q1A/Q1B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(現(xiàn)行版)四部9001及GMP(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(guī)范)要求,為藥品穩(wěn)定性試驗提供可追溯、精準可靠的環(huán)境保障,助力制藥企業(yè)滿足注冊審批、生產管控及檢測核查的全流程合規(guī)需求。本規(guī)范參考JJF 1101-2019《環(huán)境試驗設備溫度、濕度參數校準規(guī)范》、JJF(鄂)98—2023《藥品穩(wěn)定性試驗箱校準規(guī)范》及相關計量技術要求制定,兼顧科學性、實操性與行業(yè)合規(guī)性。
溫度/濕度偏差:設備穩(wěn)定狀態(tài)下,工作空間各測量點實測平均值與設備顯示值(或設定值)的差值,是衡量設備參數精準度的核心指標。
溫度/濕度均勻度:設備穩(wěn)定狀態(tài)下,工作空間各測量點實測值的值與最小值之差的算術平均值,直接影響試驗樣品受熱受潮的一致性。
溫度/濕度波動度:設備穩(wěn)定狀態(tài)下,某一測量點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不少于30分鐘)實測值的值與最小值之差,反映設備參數的穩(wěn)定性。
光照度偏差:光照系統(tǒng)穩(wěn)定后,各測點照度平均值與設定值的差值,需符合ICH Q1B光穩(wěn)定性試驗標準要求。
紫外輻射照度:紫外系統(tǒng)穩(wěn)定后,各測點輻照度平均值的最小值,作為設備紫外輻照度實測值,確保紫外試驗效果的有效性。
穩(wěn)定狀態(tài):所有測量點的溫度、濕度讀數變化量≤0.5℃、≤2%RH,且持續(xù)30分鐘以上;光照/紫外讀數穩(wěn)定持續(xù)15分鐘以上,此時設備處于可校準狀態(tài)。
工作區(qū)域:試驗箱內用于放置藥品樣品的有效空間,不含風道、傳感器安裝區(qū)及箱壁內側100mm區(qū)域,校準測點均需布置在該區(qū)域內。
校準合格:所有校準項目實測結果均符合本規(guī)范規(guī)定的合格限值,數據可追溯、無異常,設備可正常投入使用。
國際協(xié)調標準:ICH Q1A(新原料藥與制劑的穩(wěn)定性試驗)、ICH Q1B(光穩(wěn)定性試驗)
國家/行業(yè)標準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(現(xiàn)行版)四部9001、JJF 1101-2019《環(huán)境試驗設備溫度、濕度參數校準規(guī)范》、JJF(鄂)98—2023《藥品穩(wěn)定性試驗箱校準規(guī)范》、GB/T 10586《濕熱試驗箱技術條件》
計量器具規(guī)程:JJG 245《光照度計》、JJG 879《紫外輻射照度計》、JJG 160《標準鉑電阻溫度計》
企業(yè)標準:北京中科富祺科技有限公司藥品穩(wěn)定性試驗箱產品技術規(guī)范(ZKFQ-CP-2026)
校準結果需滿足藥品穩(wěn)定性試驗核心參數限值,數據可追溯、不可篡改,符合GMP審計追蹤要求,校準記錄保存期限≥5年,與藥品試驗數據同步留存。
校準過程需采用經法定計量機構校準、證書在有效期內的計量標準器具,確保校準數據的性與準確性,校準完成后出具完整校準記錄與證書,包含測量不確定度評定結果。
校準人員需具備相應計量資質,熟悉本規(guī)范及設備操作流程,嚴格按照校準步驟執(zhí)行,杜絕違規(guī)操作導致的校準偏差。
校準過程需符合《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(guī)范(2010年修訂)》中關于設備驗證、校準的相關要求,確保校準活動合規(guī)、可追溯[2]。
溫度:18℃~28℃;濕度:40%RH~70%RH;大氣壓力:86kPa~106kPa,符合計量校準環(huán)境基本要求。
環(huán)境無強對流、無陽光直射、無腐蝕性氣體,遠離強電磁干擾源(如變頻器、大型電機);校準期間環(huán)境參數波動≤±2℃、≤±5%RH,避免環(huán)境因素影響校準結果。
校準場地需平整、干燥,無振動,設備放置平穩(wěn),與墻壁、熱源的距離≥50cm,確保設備正常運行。
校準前設備連續(xù)空載運行2小時以上,確認無報警、門封密封良好、風道無堵塞、風機運行正常,設備各項功能處于正常狀態(tài)。
清潔工作區(qū)域,去除殘留樣品與雜物,避免雜質影響溫濕度、光照分布;校準全程關閉箱門,禁止開啟照明(光照/紫外校準除外),減少外界干擾。
恢復設備出廠默認控制參數,關閉自動除霜、風速調節(jié)等可能影響參數穩(wěn)定的功能(除霜功能需單獨核查),確保校準過程中設備參數穩(wěn)定可控。
校準前核查設備數據記錄系統(tǒng),確保其正常運行,可實時記錄、存儲校準數據,避免數據丟失。
計量器具名稱 | 測量范圍 | 允許誤差 | 分辨力 | 校準要求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精密鉑電阻溫度計 | -20℃~80℃ | ±0.1℃ | 0.01℃ | 經法定計量機構校準,證書在有效期內,與濕度計配套使用[3] |
精密露點儀/濕度計 | 10%RH~95%RH | ±1.5%RH | 0.1%RH | 與鉑電阻溫度計同步校準,確保溫濕度測量同步性 |
一級光照度計 | 0~10000lx | ±3% | 1lx | 含余弦修正器,適配熒光燈光源,符合JJG 245規(guī)程要求 |
紫外輻射照度計 | 0~200μW/cm2 | ±6% | 0.1μW/cm2 | 適配試驗箱紫外光源波長范圍,經法定計量機構校準合格 |
數據記錄儀 | -20℃~80℃、%RH | ±0.2℃、±1%RH | 0.01℃、0.1%RH | 用于同步記錄校準數據,確保數據可追溯 |
溫濕度校準:偏差、均勻度、波動度(空載,核心試驗點),是設備校準的核心項目,直接影響試驗數據的準確性。
光照功能校準:照度偏差、漂移量(空載,ICH Q1B標準點),針對具備光照功能的設備,確保光穩(wěn)定性試驗合規(guī)。
紫外功能校準:紫外輻射照度、曝輻射量(空載,按需校準),針對具備紫外功能的設備,驗證紫外試驗效果。
附加核查:數據記錄系統(tǒng)精度、報警功能有效性、除霜對溫濕度的影響,保障設備全功能正常運行。
容積<200L:5點(中層中心1點,四角4點),覆蓋工作區(qū)域核心位置。
200L≤容積<600L:9點(上、中、下三層,每層3點,中層含中心),確保分層均勻覆蓋。
容積≥600L:12點(上、中、下三層,每層4點,中層含中心),提升布點密度,確保測量精準。
測點距箱壁、箱頂、箱底≥100mm,距樣品架≥50mm,避免測點受箱壁溫度、風道氣流影響,確保測量數據真實有效。
光照、紫外布點均為3點(中層中心1點,兩側各1點),測點高度與樣品放置高度一致,距光源≥200mm,確保測點能夠真實反映樣品所處的光照/紫外環(huán)境,符合試驗要求。
檢查計量器具狀態(tài),記錄器具編號、校準有效期,確認器具無損壞、無異常,可正常使用;將溫濕度傳感器、光照/紫外探頭固定在布點位置,確保探頭與設備顯示系統(tǒng)同步啟動,安裝牢固無松動。
溫度:25℃(長期試驗點)、40℃(加速試驗點)
濕度:60%RH(長期試驗點)、75%RH(加速試驗點)
光照:4500lx(ICH Q1B標準點)、6000lx(極限點)
紫外:設備常用設定值(如60μW/cm2)
開啟數據記錄儀,設置記錄間隔(溫濕度每5分鐘1次,光照/紫外每1分鐘1次),確認數據記錄儀與設備同步記錄,避免數據缺失。
設定個校準點參數(如25℃/60%RH),啟動設備,運行至達到“穩(wěn)定狀態(tài)"(符合1.2定義),確保設備參數穩(wěn)定后再進行數據記錄。
穩(wěn)定后開始記錄:每隔5分鐘記錄1次所有測點的實測值與設備顯示值,連續(xù)記錄6次(共30分鐘),確保記錄數據具有代表性,能夠反映設備參數的穩(wěn)定性。
完成一個校準點后,調整設備至下一個校準點(如40℃/75%RH),重復步驟1-2,依次完成所有溫濕度校準點的校準;所有校準點完成后,核查除霜功能:開啟除霜,記錄除霜期間溫濕度波動值,評估除霜對設備參數的影響。
校準過程中,若出現(xiàn)溫濕度波動超出允許范圍,需暫停校準,排查設備故障(如門封密封不良、風道堵塞),故障排除后重新啟動校準流程。
關閉溫濕度控制(或保持常溫常濕穩(wěn)定狀態(tài)),設定光照度為4500lx(ICH Q1B標準點),開啟光照系統(tǒng),運行至穩(wěn)定狀態(tài)(光照讀數穩(wěn)定持續(xù)15分鐘以上)。
穩(wěn)定后,每隔1分鐘記錄1次各測點照度值,連續(xù)記錄3次;關閉箱門,全程保持光照開啟,避免外界光線干擾校準結果。
設定光照度為6000lx(極限點),重復步驟1-2,完成極限點的光照度校準;額外進行30分鐘漂移量測試:記錄1個核心測點的值與最小值,計算漂移量,評估光照系統(tǒng)的穩(wěn)定性。
校準完成后,關閉光照系統(tǒng),記錄光照燈管的使用時長,提醒用戶定期更換燈管,確保光照強度符合試驗要求。
關閉光照系統(tǒng),開啟紫外系統(tǒng),設定紫外輻照度為設備常用值(如60μW/cm2),運行至穩(wěn)定狀態(tài)(紫外讀數穩(wěn)定持續(xù)15分鐘以上),避免光照與紫外相互干擾。
穩(wěn)定后,每隔1分鐘記錄1次各測點輻照度值,連續(xù)記錄3次;關閉箱門,避免紫外泄漏,保障校準人員安全。
計算各測點平均值,取最小值作為設備紫外輻照度實測值;根據運行時間,核查曝輻射量顯示精度(偏差≤±5%為合格),確保紫外試驗數據準確。
校準完成后,關閉紫外系統(tǒng),清潔紫外燈管表面灰塵,避免灰塵影響紫外輻射效果。
導出設備內置記錄儀的校準數據,與手動記錄數據、數據記錄儀記錄的數據進行對比,核查數據一致性(偏差≤±0.2℃、≤±1%RH為合格),確保數據真實、可追溯。
模擬超溫(超出設定值3℃)、超濕(超出設定值10%RH)、斷電故障,核查設備聲光報警、數據保存功能是否正常,確保設備能夠及時提醒工作人員處理異常情況,避免試驗失敗或樣品損壞。
核查數據記錄的不可篡改性,確保校準數據、試驗數據能夠滿足GMP審計追蹤要求,無法隨意修改[6]。
溫度/濕度偏差(ΔT/ΔRH):Δ = 實測平均值 - 設備顯示值平均值,反映設備參數與設定值的偏差程度。
溫度/濕度均勻度(U_T/U_RH):U = 各測點平均值的值 - 各測點平均值的最小值,反映設備工作區(qū)域參數的均勻性。
溫度/濕度波動度(F_T/F_RH):F = 單點實測值的值 - 單點實測值的最小值,反映設備參數的穩(wěn)定性。
光照度偏差(ΔI):ΔI = 測點照度平均值 - 設定值,反映光照強度的精準度。
光照度漂移量(ΔI_d):ΔI_d = 30分鐘內值 - 30分鐘內最小值,反映光照系統(tǒng)的長期穩(wěn)定性。
紫外輻射照度(E_u):E_u = min(各測點輻照度平均值),作為設備紫外輻照度的實測結果,確保紫外試驗效果。
校準參數 | 核心試驗點 | 合格限值 | 備注 |
|---|---|---|---|
溫度偏差 | 25℃(長期)、40℃(加速) | ±0.5℃ | 符合ICH Q1A、JJF 1101-2019要求[1][3] |
濕度偏差 | 60%RH(長期)、75%RH(加速) | ±2%RH | 符合ICH Q1A、JJF 1101-2019要求[1][3] |
溫度均勻度 | 25℃、40℃ | ≤1.0℃ | 空載狀態(tài),覆蓋工作區(qū)域所有測點 |
濕度均勻度 | 60%RH、75%RH | ≤3%RH | 空載狀態(tài),覆蓋工作區(qū)域所有測點 |
溫度波動度 | 25℃、40℃ | ≤0.5℃ | 30分鐘內,單點波動范圍 |
濕度波動度 | 60%RH、75%RH | ≤2%RH | 30分鐘內,單點波動范圍 |
光照度偏差 | 4500lx | ±225lx(±5%) | 符合ICH Q1B光穩(wěn)定性試驗要求 |
光照度漂移量 | 4500lx | ≤100lx | 30分鐘內,核心測點漂移范圍 |
紫外輻射照度 | 設定值 | 取各測點平均值的最小值 | |
數據一致性 | 所有校準點 | ≤±0.2℃、≤±1%RH | 設備記錄與手動、記錄儀記錄對比 |
所有校準項目均符合上表要求,判定為“校準合格",出具《校準證書》,在設備明顯位置粘貼校準合格標識,注明校準日期、有效期、校準機構。
單項參數不合格(如濕度均勻度超差),判定為“校準不合格",出具《校準結果通知書》,注明不合格項目及偏差值;由中科富祺技術人員進行調試、維修后,重新校準,直至校準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校準數據需留存原始記錄(含布點圖、原始讀數、計算過程、異常情況處理),保存期限≥5年,符合GMP數據追溯要求,便于后續(xù)審計核查[2][6]。
若設備存在嚴重故障,無法通過調試、維修達到校準合格標準,需出具報廢建議,提醒用戶更換設備,避免影響藥品試驗合規(guī)性。
常規(guī)周期:使用前校準1次,確認設備參數符合要求;正常使用后,校準周期為1年,確保設備長期處于精準狀態(tài)。
縮短周期:使用特別頻繁(每日運行≥20小時)、環(huán)境惡劣(高溫高濕、強干擾)、維修后(更換壓縮機、傳感器、控制器、光照/紫外燈管),校準周期縮短為6個月,加強設備參數管控。
緊急校準:設備出現(xiàn)故障報警、數據異常、箱門密封損壞,或通過期間核查發(fā)現(xiàn)參數超差時,需立即停止使用,進行緊急校準,排除質量風險后再投入使用,符合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(guī)范》相關要求[6]。
核查點:25℃/60%RH(長期試驗點)、4500lx(光照點),選取核心試驗點進行核查,確保設備參數穩(wěn)定。
方法:采用同型號計量器具,選取3個核心測點,記錄1組數據,對比歷史校準結果,偏差≤合格限值的80%為合格,確保設備參數無明顯漂移。
結果處理:核查不合格時,立即暫停使用,提前進行周期校準,排查設備異常原因,避免因參數偏差影響試驗數據。
校準合格后,在設備明顯位置粘貼校準標識,注明校準日期、有效期、校準機構、設備狀態(tài)(合格/不合格),便于用戶快速識別。
中科富祺技術人員協(xié)助用戶調整設備控制參數,更新校準記錄至設備內置系統(tǒng),確保與GMP管理體系對接,實現(xiàn)數據全流程追溯。
提供校準數據解讀服務,針對不合格項目給出整改建議,協(xié)助用戶優(yōu)化設備使用與維護流程,延長設備使用壽命,提升設備運行穩(wěn)定性。
校準后,用戶需定期清潔設備風道、門封條、傳感器,檢查光照/紫外燈管狀態(tài),按要求更換易損部件,確保設備長期穩(wěn)定運行。
設備信息:型號、序列號、生產廠家(北京中科富祺科技有限公司)、使用地點、校準前運行時間、設備狀態(tài)。
校準條件:環(huán)境溫度、濕度、大氣壓力,計量器具編號、有效期、校準機構。
校準數據:布點圖、各測點原始讀數、平均值、計算結果、合格判定情況,確保數據完整、準確。
異常情況:校準過程中出現(xiàn)的故障、數據波動、環(huán)境干擾及處理方式、處理結果,便于后續(xù)追溯。
人員信息:校準人員、復核人員簽名,校準日期、校準機構蓋章,確保校準活動可追溯。
證書編號、設備信息(型號、序列號、生產廠家)、校準依據、計量標準器具信息(編號、有效期)。
校準結果:各項目實測值、偏差值、合格判定結論,明確設備是否符合本規(guī)范及相關標準要求。
測量不確定度:溫濕度、光照/紫外參數的不確定度評定結果,確保校準數據的性。
聲明條款:校準結果僅對被校設備有效;未經書面批準,不得部分復制證書;校準證書有效期1年(特殊情況除外)。
簽發(fā)信息:校準機構公章、簽發(fā)人簽名、簽發(fā)日期,確保證書的有效性與合法性。
本規(guī)范由北京中科富祺科技有限公司技術部負責解釋與修訂,未盡事宜參照國家現(xiàn)行計量技術規(guī)范、GMP要求及企業(yè)產品技術規(guī)范執(zhí)行。
本規(guī)范適用于中科富祺全系列藥品穩(wěn)定性試驗箱,定制化設備可根據用戶需求、試驗場景,在本規(guī)范基礎上增加專項校準項目,確保貼合實際使用需求。
本規(guī)范自生效日期(2026-03-01)起執(zhí)行,原《ZKFQ-JZ-2023-001 藥品穩(wěn)定性試驗箱校準規(guī)范》同時廢止,確保規(guī)范的時效性與科學性。
校準人員需定期參加專業(yè)培訓,熟悉計量標準、GMP要求及設備技術升級內容,提升校準專業(yè)能力,確保校準工作合規(guī)、精準。
北京中科富祺科技有限公司(公章)
2026年2月19日
表1 計量標準器具配置表(空白模板)
附錄A 溫濕度校準原始記錄模板
附錄B 光照/紫外校準原始記錄模板
附錄C 校準證書模板
附錄D 布點示意圖(按設備容積劃分)
